第二部 十则圣经故事 第5章 罗得的女儿强暴老父——救了世界
城里的人把房子团团围住,老少都有,甚至连同城外的居民都来了。
他们呼叫罗得说:“今晚到你家里的人呢?把他们带出来,让我们受用受用吧!”
罗得走出来,到了门口便把身后家门关上,并对众人说:“各位好乡亲,别做恶事了!不如这样,我有两个女儿,都是处子之身,让我把她们奉送大家,任凭各位处置,只是这两个人既到舍下做客,不要为难他们!”
《创世记》第十九章第四至八节
两位使者催促罗得:“起来吧,带着你的妻子与同住的两个女儿走吧,免得与城里的罪恶一同遭到剿灭。”罗得徘徊不前,两人因耶和华怜恤罗得,便拉起他的手、他妻子的手与两个女儿的手,把他们带领到城外。
到了那里,其中一位使者说:“逃命吧!不要回头看,也不可以在平原站住。要往山上逃,免得遭到剿灭!”
耶和华将硫磺与烈火从天上降到所多玛与蛾摩拉两城,他把那些城池与整片平原,连那里的所有居民,以及地上生长的东西,全都毁灭。
罗得的妻子在后边回头一看,就变成一根盐柱。
罗得害怕住在琐珥,便离开往山上找住处,和两个女儿住在山洞里。
大女儿对小女儿说:“父亲老了,这一带又没有任何男人会按着世上通行的规矩来这里!来吧,我们可以叫父亲喝酒,与他同寝,这样让我们好从他来存留后裔。”
于是她们的父亲那夜喝了酒,大女儿就进去和父亲同寝。他浑然不知她几时躺下、几时起来。到了第二天大女儿才跟小女儿说:“我昨夜与父亲同寝。今夜我们再叫他喝酒,你可以进去与他同寝。这样让我们好从他来存留后裔。”
于是那夜她们又让父亲喝醉,小女儿便进去与他同寝,她几时躺下、几时起来,他都浑然不知。
罗得两个女儿都从父亲那里怀了身孕。
《创世记》第十九章第十五至三十六节
上帝答应亚伯拉罕,如果能在所多玛城里找出十位正人君子,他就不毁灭这座城,于是便派出两名由天使化身的使者到城里去。他们遇到罗得,罗得邀请他们到他家,城民便把罗得的家团团围住,要他交出这两个人,供他们满足淫欲的需求。罗得的回应值得一提,他愿意以两个处子之身的女儿代替两位客人。不过群众拒绝罗得的提议,想破门而入,把那两人揪出来。神的使者保护罗得,并警告他必须带着家人离城,因为这里马上就要毁灭。此外,神的使者还告知罗得、他的两个女儿和妻子,在逃难时不可回头观望。不过他妻子不听,结果她才回望一眼,便化成盐柱。然而,罗得逃过硫磺天火之劫,却被两个女儿灌醉,女儿诱之以色,好因此怀孕以保留他们的后裔。
罗得的故事,说的其实是他生命中三个女人的故事,而圣经中并没有提到这三个女人的名字,这多少也表现出圣经对女性所抱持的态度。
罗得蒙恩逃过一劫,是因为“上帝记得亚伯拉罕”(有评论家认为,这是因为罗得是亚伯拉罕的侄子,以及由于亚伯拉罕的命令才住在所多玛城。这又是一个早期的“身份即美德”的例子。这点显示上帝记得亚伯拉罕对于善恶同杀的论点,而罗得比其他所多玛的居民还正直善良。不过,罗得真的是一位正直善良的人吗?他打算把女儿交给群众,是否就展现了他的德行到底是如何?若以他那个时代的标准来衡量,他算是过关,毕竟连族长亚伯拉罕为了自保,两度把自己的发妻撒拉交给威胁他的人任凭处置,还被视为美德的典范哩!第一次是在亚伯兰与撒莱(他们的名字后来改成亚伯拉罕与撒拉,以显示上帝与他们同在)到埃及的旅程里,亚伯兰伪称妻子是他的妹妹,让她供人满足兽欲以保住自己的性命。后来上帝降瘟疫于法老王,她才得以回到丈夫身边。
第二次则发生在所多玛城毁灭之后,当时亚伯拉罕与撒拉往南迁徙,遇到基拉耳的国王亚比米勒,亚伯拉罕又再次甘冒戴绿帽之险,假称妻子是妹妹送人受用。撒拉又再次获救,这次上帝给亚比米勒托梦,警告他敢逾矩就有性命之灾。亚比米勒当时还没玷污撒拉,理直气壮地向上帝反驳难道您要屠灭一整个正直善良的国家吗?”他的话让人想起,亚伯拉罕为所多玛城里可能有的好人所说的请命之辞。这段话也演变成以下这条法律原则:无心与情势使然所犯下的错误,其中若无犯罪企图,一般可当作为罪行辩护的理由。亚比米勒带出了亚伯拉罕本人在所多玛事件中所持的论点,说服上帝饶恕他。上帝回答,假如他归还撒拉,亚伯拉罕就会为他祷告,由于亚伯拉罕是先知,上帝会实现他的祷告。
奈蒙尼德(Nachmonides)则大胆地说,亚伯拉罕这样让撒拉陷人受辱的险境,才算是“犯了大罪”但不知他基于什么理由,又解释那是“无心之过”无心才怪,因为亚伯拉罕细算过妻子失节的危险有多少,并以自己的生命安危加以权衡。亚伯拉罕这种利害权衡的思考方式,似乎是家族遗传,以撒也对自己的妻子做出过同样的事情。有人为亚伯拉罕与以撒辩护:由于他们都拥有先知的能力,也许他们知道上帝会从动邪念的人手上救走他们。
尽管罗得没有这种能力,他可能也明白,那群暴民要的是到他家做客的男子,可能不会要他女儿,他的提议不过只是缓兵之计。然而,就算这些巧词假设说得过去,那些人还是有可能把罗得的女儿抓去卖入娼家。因此,我们可以公允地做出这个结论:在圣经的观点里,一个人正直与否,并不以这个人如何对待女性(如妻子、女儿、姊妹)来衡量,包括把她们送去给人满足肉欲,以换取对自己有利的条件。
还有另一个诠释,其中性的成分少,但流传得更广,出处则是罗得故事结尾的那段诡异情节。他的女儿相信,全世界(至少是她们所能接触到的那部分世界)都已经毁灭,认为必须要色诱父亲,才能在自己身上留下人种,延续生命,而她们也都并未因乱伦而受到惩罚。也许这里所要传达的思想,是生命的延续比性事是否合乎人伦还更重要。在罗得女儿的情况里,她们也许相信人类要能延续,就靠她们打破乱伦甚至强暴的禁忌。然而再怎么说,先把人灌醉,然后在对方失去意识的情况下达到性的目的,就算是强暴。因此,圣经里第一件“熟人强暴”更明确来说是一粧家庭猥亵事件,竟是女性加诸男性。我好不吃惊!
从较广义的层面来看,这个故事要传达的思想是,人伦关系——至少是与性相关的部分——比较倾向因地制宜而非强制的界定。有些言行法则是相对的,而生命则是绝对的,犹太律法在大部分的法条上,最后都含有这种倾向,容许为了拯救生命而打破法规,《申命记》里就强制我们要选择生命。在大屠杀期间,许多女性必须在贞操与性命之间做一抉择,而那些选择保命的人,并未受到拉比的谴责。因为她们只是遵循亚伯拉罕妻子与罗得女儿的先例。在亚伯拉罕的例子里,这位族长把他自己的生命置于妻子的贞洁之上,并且没有问过她愿意牺牲与否。在罗得的例子里,则是女性未经男性同意便动手(罗得想以女儿代替客人,供人一逞兽欲,同样也没有事先问过女儿)在这些例子里,生命得以保存。
罗得女儿的行为与挪亚儿子的行为,是个有趣的对比。挪亚在他那一代是个德高望重的大人物,有一天在自己的帐篷里,赤身露体醉倒在地。挪亚的儿子含看见父亲光溜溜的样子,便跑去告诉其他两位兄弟,他们则以倒退的方式入帐,避免见到父亲的裸体,并帮他盖上衣物。等挪亚醉后醒来,得知含所做的事,便诅咒他的后代,也就是迦南人。
评论家认为含的行为已经超过眼观的程度。《米大示》中有一个想象力丰富的篇章,说含企图“在父亲身上动手脚,好让他不能再生育”拉希则认为,含“在父亲身上发泄他变态的肉欲”不管含做了什么,都不是为了得以延续后代,或是拯救人命。因此含的后代受到诅咒,罗得的女儿却获得原谅。罗得女儿所生的儿子,分别成为摩押人与亚扪人的祖先。十六世纪意大利解经家史弗诺(Oba——dian Ben Jacob Sfomo)认为:“由于罗得女儿的用意良善,因此她的后代继承了土地。”
那么罗得的妻子犯了什么错?她只不过没有听从化成凡人的天使的告诫,回头看了所多玛城一眼而已。她回望留在城里的家人,也是情有可原,难道这样就可以判她这么严厉的惩罚?甚至《米大示》中有篇章指出她的母爱让她回头张望嫁出去的女儿有没有跟上。这也算罪行吗?她的惨死,能让我们了解女性生命的价值在当时到底有多少。
评论家费尽力气,想给罗得妻子的死找个合理的解释。拉希猜测,那是因为她真正的罪是拒绝把“盐”——也就是“好客”的表示——给被罗得请入家中的天使。如果这也算是理由,那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其他天马行空的诠释还有许多,而盐柱这个象征则体现了背叛上帝的代价。奥古斯汀说,罗得的妻子“可作为一个严肃而神圣的警告:任何人踏上了救赎之路,就不该再留恋过去的一切”但是,如果面对的是亲人,这样的命令就违反人性。在十五世纪的宗教审判里,许多改信基督教的犹太人,回头竟看到自己骨肉被屠杀的惨状。
约瑟夫斯(Flavius Josephus)是放弃犹太教的犹太人历史学家,不过他时常回头撰述犹太人的历史。他的书中提到,罗得的妻子因为“太过好奇”而变成盐柱。讽刺的是,约瑟夫斯也被同时代的罗马教廷控告对自己的犹太传统“太过好奇”约瑟夫斯展现出他“两边讨好”的功力,在法庭上说我见过那盐柱,它至今还在。”现代的以色列导游会指着死海边的一根盐柱[它是尼杰孚(Niegev)地貌的自然景观之一],宣称那东西看起来就像一个回头张望的妇女。
罗得与他妻子、女儿的故事,延续了一个主题:女人是诱惑者、设陷阱的人、不服命令的人、罪人、性交易的物品以及到头来是生育者。女人也许坏,不过再坏也比不过最坏的男人,例如包围罗得家的那些性饥渴的暴民,他们就全是男人。不过女人再好,也不如最好的男人。《米大示》中就有一个篇章,赞美撒拉在身为先知这方面应该排在她丈夫前面,有时候她会因为这一点,被称做“未卜先知”伊希卡(Iscah “the seer”这只是个例外。在圣经里,女性也许会比同等地位的男性手段更高、城府更深,但是女性的品德通常不高,不过有几个例外。上帝通常不会直接与女性说话,但他会因女性没有服从上帝对男性所下达的命令而惩罚女性。
在《创世记》里,女性这个地位较低、受罚却优先的角色,在接下来的几个故事里还会出现。一点都不假,在下一则“以撒受绑”的故事里,撒拉的沉默可谓响若雷霆,只能眼见她的独生子被她丈夫带走并意图残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