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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戈尔住的那幢房子位于芬奇利路的拐角处。房子的正门安在一个拱门上,设计灵感来自垂直风格,但是从支撑门廊的柱子上依稀可见希腊的荣光。现在大堂里很阴暗,可是到了夏天,这里不仅幽暗,而且凉爽得令人精神焕发。铺成黑白棋盘图案的石板地让杜戈尔联想到威尼斯的宫殿和室内乐。今天,不知怎么,杜戈尔想起了一个中国皇帝,他把庭院摆成棋盘的样子,给罪犯穿上合适的衣服,拿他们当棋子玩。下棋者的技巧和策略将决定这些罪人死亡的速度。当王还是卒,哪一个更好呢?还是阳台上的皇帝?
他一步迈两个台阶,眼睛逐渐适应了从楼梯拐角处的彩色玻璃窗外透进来的昏暗光线。
杜戈尔住在四楼的阁楼上。起初这个地方只放了一张很大的台球桌,如今这个空间则被分隔成一个客厅、一个卧室和一个极小的厨房。三个房间的顶部都开了一扇长形的天窗,仿佛把一个小型的空中温室架在了房顶上。
他在客厅里找到了阿曼达。她正在电暖炉前用两副牌玩一局复杂的纸牌游戏。她没有抬头,他的手触碰到她的肩膀时,她却对着放在地板上的十二列八摞纸牌说:“你好,威廉。一会儿就好了。”
“红九放在黑十上?”杜戈尔说,“我去煮茶。”“没辙了。我所有的国王都没了。没茶叶了。”
“我买了一点。”
杜戈尔挤进厨房,把水壶装满,打开炉子。等水开的工夫,他把买来的茶叶倒进茶叶罐里,洗出来两只马克杯,在垃圾桶下面找到了托盘。他又闻到了一股怪味,塑料垃圾桶里或许又有什么异域植物在茁壮生长。水开了,把他从寻找异味源头这个道义责任上解脱出来。他把茶壶沏满,放在托盘上,端到客厅里。
阿曼达正在收拾牌。“天窗又漏了。”她的语气很随意,“警察那边怎么样?”
“没劲。一个很无趣,另一个一直在抠鼻子。例行公事罢了。”他把托盘放在两个扶手椅之间的八角桌上。突然,他不能再维持无动于衷的假象了。“对了,今天我收到一封信,是汉伯里寄来的。我猜是封信吧。还没打开看呢。”
阿曼达用怀疑的眼神看着他。每次她露出这种表情,都会让他焦虑不安,想要做一些丑陋不端的行为,比如把刀子放进嘴里。
“你的意思是,你还没拆信呢?”“没拆。也许等等更好。我的意思是说,天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东西。我拆信,你倒茶吧。”
杜戈尔掏出小刀,割断细绳,划开信封口。大信封里还有两个小信封,其中一个信封里装的是信,另一个装的是一摞用皮筋捆起来的钞票。他看着坐在对面的阿曼达,后者大笑道:“给我读读信上都写了什么。”
杜戈尔把信展开。这是一封长信,用酒店的信纸写的,一共有六七页,纸上挤满了浮夸的笔迹。
我亲爱的威廉:
我希望你永远也不要读到这封信。我会把它寄给我的银行,并注明如果没在一个星期内告诉他们取消的话,就转交给你。我想,这也算是一份保险单。
你也许很纳闷,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今晚我和你一起喝酒时就已经知道有人想杀我了。现在我认为他们动手的时间可能比我预期的要早。恐怕这听起来像是一出琐碎的情节剧。给你写信是因为我喜欢你——也许我在你身上看到了自己年轻时的影子,而且我也没有别的写信对象。无论如何,我欠你一些钱。
今天晚上,我故意在很多方面误导了你。甘波过去是为我工作的。在牛津时我就认识他,不过是泛泛之交。他接受了我给的佣金,后来却试图敲诈我。他知道这笔交易与金钱有关,于是也想分一杯羹。他以为自己的能量在不断提升。我年轻时犯过一个小错,他抓住了这个把柄。
我真是受够他了。为了让你了解事情怎么会发展到这个地步,请允许我概述一个很短的故事。上个月你肯定在报纸上看到过奥斯维斯·弗农·琼斯的讣告。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时候,他教授的有关犯罪的课程曾经在全社会引起广泛的关注——你当时可能太年轻了,不记得当年他对耶稣受难像《我主于群贼之间》的重估所引发的震惊和争议。他在达特穆尔做过神父。就是从那个时候起,他开始密切关注几个康复中心,那是他在罗辛顿大教堂做教士之前的事。
这位神父还有一个职业。据我所知,除了我以外,还有一个人知道。我必须补充一句,在达特穆尔时,为了增加收入,他在我的帮助下开发了另一项副业:他成了一个毒品贩子,不过是以一种谨慎高级的方式——他只通过中间人操作。
起初,他关心的是为挑选出来的犯人提供“生活用品”。他很可能把这视作“爱你的邻居”这项运动的延伸。但很快他就卷入了这项活动,不只是在金钱方面,也在智力方面。当然,他处在一个比较理想的位置上。真是令人难以置信,一个神职人员竟然可以轻松穿行于各个阶层的人中间,特别是他对罪犯的兴趣是合理的、出于神父职责的。他的组织迅速扩展到达特穆尔以外的地方。当他离开那里不做神父后,他开始四处旅行,于是把那个组织又扩展到了更远的地方。当然,还是我在帮他的忙。他很善于交际,至少表面上是这样。他既能让主教开心,也能让杀害儿童的凶手心情愉快。这对他来说是常有的事。
他成功的秘密有三个:把基督教传入监狱的使命、广泛的社会关系以及非凡的记忆力。在他的鼎盛时期——一九六五年到一九七五年之间——他几乎可以安排任何事情:从一起谋杀到一公斤的海洛因;从地方议会的优惠待遇(至少能出席一个场合)到主教的职位。
他成功的秘诀是懂得克制,我觉得。他从来不会追求不确定的高额利润,而是信奉小富即安、安全第一。对于那几个和他有直接接触的人来说,他最多就是电话那头的一个声音。大部分人是通过我和另外一个人和他取得联系的。在某些场合,尽管他的客户了解他的宗教能力,却没有意识到,他给他们提供了远不止于此的物质享受。你明白吗,他需要做的就是让买家和卖家接上头,反之亦然。然后他就收取佣金,简单得很。
我负责他的一部分业务,一个叫迈克尔·艾洛依修斯·李的人负责另一部分。我的工作主要是应付那些富有的外行人——享有声望和地位的人士偶尔发觉需要有人帮助自己打破法律规条。李则和惯犯们打交道,这些人或者面临竞争对手的威胁,或者难以交付某些货物。我和李几乎没有直接接触,只是通过那位“教士”来交流。他会提供我们必要的名字、电话号码、地址等。
教士信任我们——很简单,他掌握着可以毁掉我们的信息。不过公平地讲,他是个慷慨的雇主。
这份秘密职业给他带来了可观的收入,但他的花销非常谨慎,连他妻子都没有发现除了津贴——或者你们把它叫成别的什么——之外,他还有自己的一份小小收入。我想他资助了几家宠物慈善基金(比起人,他更愿意选择动物),拥有几幅不错的十八世纪版画和一个完美的酒窖。剩余的财产他用来投资珠宝——我相信主要是切割钻石。他把它们保存在罗辛顿巴克莱银行的保险箱里。
偶尔有那么几次,我和他一起去罗辛顿(李从来没去过那里)。向别人介绍我的身份时,他说我是他的一个远房表亲,做股票经纪的(很合适,这是一个模糊的职业)。弗农·琼斯很乐于把我介绍给当地的大人物。他就是这样一个人。由此我们就说到了他的另一个与这件事有直接关系的特点:他很恶毒。不是那种粗鲁的恶毒,而是讲究技巧,做事拐弯抹角。我能想象,他小时候过马路,肯定不会一脚跺死可怜的昆虫,而是慢慢地,把它们的小腿儿一个一个揪下来,或者把它们淹死在一勺蜂蜜里。当他认为自己没有必要表现得很和蔼的时候,他对人类也是如此。我坚信,他妻子是一点一点死去的,死在由他辛辛苦苦一手创建的那个小小的家庭地狱里。我和李不值得他做出这种牺牲。有时候我会琢磨,如果他不是神职人员,会不会是一个更好的人呢?他知道我和李水火不容,这一点正中他的下怀,他可以对我们俩分别控制。他很享受这种紧张的状态,但是他太聪明了,不会让这种紧张感达到令人无法忍受的程度。
这是他活着的时候的事。不过很显然,他感觉死了以后就没有必要顾虑那么多了。他死后,我去罗辛顿参加他的葬礼。我跟他的律师和银行经理聊了聊,这两个人都来到那个市立公园一般的墓地,向他最后一次致敬。葬礼结束后,大家去了当地的一家酒店。也许他们本不该公开谈论已故客户的事,毕竟他们认为我和死者有一定的血缘关系。他们还为我难过,因为弗农·琼斯死前写了一份遗嘱,把所有的财产留给了皇家防止虐待动物协会。对此,我丝毫没有感到惊讶。喝完三杯威士忌后,那个银行经理说,弗农·琼斯知道自己死期将近,圣诞节过后就把保险箱里的东西全部转移走了。那个律师也插话道,教士这个人有怪癖。依我看来,这句话轻描淡写地概括了他的一生,可以做他的墓志铭。他还说自己答应要在葬礼这天替他寄出两封信。不难发现,一封信是写给我的,另一封是写给李的。
那封信是第二天早上送到的。信封里只装着一份复印件,你也有的那份,还有一张弗农·琼斯的名片。写在名片背面的内容才是关键。他用潦草的笔迹写了一段话——《马太福音》7:7:你们祈求,就给你们;寻找,就寻见;叩门,就给你们开门。
我很清楚,你可能觉得这件事越来越荒谬了。请再忍耐我一会儿吧。你明白吗,我相信我正确地诠释了他的想法。他给我的那两样东西,同时也是两条线索。通过这两条线索,我就可以找到他藏匿的珠宝。我还相信,他也把类似的、但是不同的线索交给了李。他并不在意把那些钻石留给谁,他想留下的是纠纷。很难向外人解释其中的究竟,不过,你必须明白两点:一是弗农·琼斯的恶意,二是他有破解密码的嗜好。首先,他知道我和李关系紧张,于是,一想到能在死后强化我们之间的敌意,并在坟墓里操控这两个人,就会令他情绪高涨。他既然告诉了我,我毫不怀疑他也告诉了李。那些石头价值六位数!这为两个人开展竞争提供了一个多么好、多么重要的动机啊!此外,他玩智力游戏上瘾,喜欢迂回地寻找解决办法。他是那种先玩填字游戏,再看报纸头条的人。他还是一个狂热的解码爱好者和密码分析家。在他生命的最后十年,他最大的野心是解密出自罗杰·培根之手的伏尼契手稿。此外,他还对中世纪手稿感兴趣,而且他知道,事实上,我和李都没有破解谜题的天赋。你明白事情会朝哪个方向发展了吧?他给我们俩设置了一道难题,用一笔钱做奖金,把线索分别放在两个人手上。他很清楚,我们俩绝对不会联手,因为其中一个人会不可避免地试图欺骗另一个。
可以确定的是,总有一个人会得到那笔奖金。这个教士残忍、恶毒、狡诈,但是,说句公道话,他也有自己的行为准则,也就是玩填字游戏的人遵守的准则:如果你提出一个问题,就一定有一个答案,否则就不公平。
我们谈谈现在的事吧。今天晚上,有人跟着我回到酒店。我觉得自己很蠢,当我明白弗农·琼斯的想法时,没有采取更激进的做法,只是从布朗酒店搬到了布里斯托尔酒店。习惯导致粗心。李手下有一个人监视我的窗口。毫无疑问,还有更多的人在监视,李的人手总是很充足。可惜的是,今天晚上我必须出去——一件很紧急的小事,遗漏此事将令我在财务上陷入极端的困境。李早晚会想办法扣留我或者杀死我。很可能是后者。他会认为总体来说这么做更有成效,我也是这么认为的。他会掂量一个死去的竞争者(也就是对他过去生活的微妙插曲了如指掌的危险人物),和一个有可能在他的胁迫下提供帮助的人,哪一个对他更有利。此外,他这种人认为,只有杀死某个人或者自己单干才会安心。他也可能会失败,我还没到不堪一击的时候。但有时我觉得干这行我实在有点老了。
好了,情况就是这样。如果你在读这封信,说明我已经死了。而你,如果你愿意,随你的意,可以代替我迅速富裕起来。和李相比,你有更多的优势:你是外人,李不知道你的存在;在头脑上你可能比他的装备更精良——你的背景更接近弗农·琼斯。当然,这要取决于你。不过,看在上帝的分上,请不要冒险。李不是傻子,也不是一个神经兮兮的人。我的忠告是,如果遇到他,你就撤退,不要给他时间对你产生怀疑。
我必须把这封信封起来交给酒店的人。我竟然写了这么长的一封信,感觉好像是在写遗嘱——你当然不想漏掉任何东西,原因显而易见。
最后再说一点:如果我是你,看完这封信就把它烧掉。我知道这个做法很笨,可是信中的内容不应该被不适当的人看到。
如果你读了这封信,我向你致以诚挚的歉意。
詹姆斯·汉伯里
杜戈尔把信扔在地上。他读得口干舌燥。他喝了一大口已经温了的茶水,接着又给自己倒了一杯。安静的房间几乎暗了下来,他发现最后两页字已经看不清了,可是又不想开灯。公共汽车隆隆地驶过楼下的芬奇利路,间或还有高峰时间的喇叭发出痛苦的鸣叫。真奇怪,伦敦本应该像往常那样清空自己。
阿曼达站起身,拧开台灯,拉上窗帘。窗帘旧了,颜色也退了,棉绒布料呈现出一种宁静的蓝色。杜戈尔看着它们。
“他好像有点生气。”阿曼达语调轻快地说,“里面装了多少钱?”
他们开始数钱,每个人拿了半沓。杜戈尔很爱做这件事,感觉自己的手好像是别人的。汉伯里答应给他一千一百英镑,实际上,他几乎多给了一千。
“麻烦的是,”阿曼达若有所思地嘟囔着,“两千英镑可不是恶作剧,能一笑了之。没人开得起这么昂贵的玩笑。”
“哦,这不是玩笑。”杜戈尔厉声道。阿曼达惊讶地看着他,他赶忙道歉。这封信搞得他心烦意乱,读信的过程也很痛苦。但是,他不想把自己的感觉告诉阿曼达,因为她会说这种感觉很愚蠢。相反,杜戈尔说,甘波和汉伯里的死不是一场喜剧。更有可能的是,要么汉伯里疯了(不管他是死是活),要么他不光死了,还说出了真相。阿曼达说“是”的时候,他开始仔细核对目前的几个选项。他可能是对的,但阿曼达希望他的语气不要那么傲慢。
“我认为他说的是实话。”她继续慢慢悠悠地说,“我的意思是说,没有人会这么丧失理智。或者至少不会用那种方式。”
杜戈尔表示同意,他正在努力忽略她批评他傲慢这件事,结果算是成功了吧。这不是第一次了。只要他稍微喝几杯酒,享受音节从嘴里溢出来的感觉时,她就会这么说。或许他是有点傲慢。他的思绪回到眼前的问题上,说出了自己的疑虑:杀死汉伯里的人是不是已经注意到他了?不管那个凶手是李,还是他的某个雇员。阿曼达的回答是否定的,她的口气表明,他们俩的想法截然不同。如果有人看到他和汉伯里在一起,那李早就和他联系了。毫无疑问,她是对的,杜戈尔想,但是他希望阿曼达的语气里能流露出一丝担忧。
“那我们怎么办?”她说。杜戈尔很感激她用了“我们”这个词。他看着她,心想,兴奋之情令她的面容如此鲜亮。让他忧心忡忡的事情,竟把她变得如此美丽。
“要么花掉这笔钱,忘记汉伯里,要么——去一趟罗辛顿,我觉得,这是唯一可做的事情。整件事都指向那里,不是吗?手稿、弗农·琼斯和汉伯里的来信。我们可以在那儿度个周末——四处瞧瞧,看看他过去住在什么地方。没准能撞上大运……如果我们得到那些该死的东西,都不知道卖到哪儿去。”
“别这么沮丧,威廉。我们明天就去。”阿曼达对他露出微笑。杜戈尔意识到,她已经得到了想要的东西,他也回到了有利的位置。想一想,去一个有大教堂的城市玩上一两天也是蛮诱人的。如果他们慎重一点,就不会遇到什么真正的危险,难道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