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沧海——关于艾丽斯·欣德曼
乔治·威拉德不过是个娃儿的时候,艾丽斯·欣德曼已是一个二十七岁的妇人,她终生住在温士堡。她在温尼绸布庄里做职员,同她的再嫁的母亲一起生活。
艾丽斯的后父是个马车油漆匠,嗜酒成癖。他的故事是一个古怪的故事。他日大可一讲。
二十七岁时艾丽斯是颀长而稍呈纤弱的。她的头硕大,罩过了她的身体。她的肩膀有点儿伛偻,她的头发和眼睛是褐色的。她很文静,但在她的平静的外表之下,内心始终在不断骚动。
在艾丽斯是个十六岁的姑娘,还没有在店中开始做事之前,她曾和一个年轻人有过交往。这年轻人叫内德·居礼,年纪比艾丽斯大。他跟乔治·威拉德一样,是《温士堡鹰报》的职员,好久以来,他几乎每天晚上来看艾丽斯。两个人一同在树下散步,穿过城里的街道,谈起怎样安排他们的生活。艾丽斯那时是一个非常俊俏的姑娘,内德·居礼拥抱她,吻她。他变得兴奋,说着他不预备说的话,而艾丽斯渴望某种美丽的东西透进她的颇为狭隘的生活,竟动了心,也逐渐兴奋起来了。她也说话。她的生活的外壳,她的一切天生的羞怯和庄重,全撕破了,她纵容她那爱情的激荡。后来,在她十六岁那年的晚秋,内德·居礼要到克利夫兰去,希望在那边的一家城市报馆里谋一个职位,在世上出人头地,这时她要和他一块儿去。她以颤抖的声音,把她的心事告诉他。“我决意工作,而你也可以工作,”她说。“我不想使你负担不必要的花费,阻碍你的发展。现在不要娶我。我们不结婚也过得去,而且我们可以待在一起。我们即使住在一个屋里,也没有人会说什么话。在城里无人认识我们,别人也不会注意我们。”
内德·居礼被他情人的决心和一往情深所困惑,也深深地被感动了。他本来要这姑娘做他的情妇,现在可改变了主意。他要保护和关切她。“你简直不知道在说什么,”他厉声说道。“你可以相信,我决不会让你这样搞的。我一谋到好差使就要回来的。现在你得待在这里。这是我们唯一的办法。”
在离开温士堡到大城市去过新生活的前夕,内德·居礼去拜访艾丽斯。他们在街上散步了一个钟头,然后在韦斯理·莫耶马车行里雇了一辆马车,到乡间去兜风。
月亮上升,他们说不出话来。在悲哀中,这年轻男子忘掉了他所打定的对待这小妮子的主意。
他们在长长一片草地伸展至瓦恩河畔的地方,走下马车,就在那边昏暗的光线中成了情人。子夜回到城里时他们俩都是欢乐的。他们并不认为将来会发生什么事能把刚才经历过的神妙和美丽之处抹煞掉的。“从此我们得相依为命了,无论出了什么事,我们总得相依为命。”内德·居礼在她父亲的门口离别小妮子的时候说道。
这年轻的报人在克利夫兰的报馆谋不到职位,便向西跑到芝加哥去了。有一个时期他是寂寞的,几乎每天写信给艾丽斯。随后他受到了城市生活的羁縻;他开始交朋友,在生活中发现新兴趣。在芝加哥,他寄宿在一所有好几个女人的房子里。
其中一人引起了他的注意,他便把温士堡的艾丽斯忘了。到了一年的末尾,他已停止写信。隔了好久他才偶然想起她一次,那也只是在他寂寞的时候,或是在他走进一个市公园,看见月亮象当年夜里照在瓦恩河畔草原上那样照在草地上的时候。
在温士堡,曾被他爱过的小妮子长大成了一个妇人。她二十二岁时,她那开马车修理铺的父亲,突然死掉了。这马具制造者是个老兵,几个月后,他的妻子得到了一笔抚恤金。她用她所得到的第一笔钱,买了一架纺织机,成了一个地毯职工,而艾丽斯则在温尼店里谋了一个职位。好几年来,什么也不能使她相信内德·居礼终究是不会回来的了。
她乐于受雇,因为店里日常的劳碌,使等待的时间仿佛不太悠久和乏味。她开始攒钱,以为攒上两三百块钱时,便可在她的情人之后跟着到城市里去,试试亲身到临能否赢回他的情爱。
艾丽斯并不拿发生在田野里月光中的事责备内德·居礼,却觉得她永远不能嫁给别的男子了。在她看来,把她仍旧觉得只能属于内德的一切委事他人,这个想法本身似乎就是荒唐的。当别的年轻男子设法引起她的注意时,她不愿和他们纠缠。
“我是他的妻子,不论他回来与否,我始终是他的妻子。”她悄悄地自言自语,虽然她一心要想自立,可她还不能理解正在成长着的新思想:妇女独立自主,或予或取,都是为了人生中她自己的目的。
艾丽斯在绸布庄里从早晨八点钟工作到晚上六点钟,一星期有三个晚上再回到店里从七点待到九点。流光消逝,她变得愈来愈寂寞,开始搞些寂寞的人们常搞的玩意儿。夜间她上楼走进自己的房间时,她跪在地板上祷告,在祷告中低语着她要跟她的情侣说的话。她变得依恋于无生命的东西,而且因为这是属于她自己的,任何人碰她房间里的家具,她都不能容忍。攒钱的打算,开头自有其目的,到城里去寻找内德·居礼的计划放弃后,却仍旧实行下去。这变成了一种固定不移的习惯,甚至她需要新衣服时,她也不买。有时在落雨的下午,她在店里拿出她的银行存折,让它摊开在面前,她便花上几个钟头,梦想着那不可能实现的、储蓄的梦,竟梦想存款的利息足够维持她自己和未来的丈夫的生活。
“内德老是喜欢到处旅行,”她想。“我要给他创造机会。等到有一天我们结了婚,我可以把他的钱和我的钱都攒积起来,总有一天我们会发财的。我们这就可以一起周游世界了。”
艾丽斯在绸布庄里等待和梦想她的情人归来之际,星期转瞬成了月,月转瞬成了年。她的东家是个白发老人,装着假牙齿,一抹稀稀朗朗的灰白胡髭垂在他的嘴边,他可不喜欢谈天;有时候遇到下雨的日子,或是大街上刮着狂风的冬天,好几个钟头过去了,可没有一个雇客上门。艾丽斯把存货整理又整理。她站在大门的窗口,从这里她可以眺望寂无行人的街道,想起她和内德·居礼散步之夕,想起他所说的话。“从此我们得相依为命了,”这句话反反复复地在这正在成熟的女子心中回响着。泪水涌到她的眼睛里。有时东家出去了,她一个人在店里,她便把头伏在柜台上哭泣。“啊,内德,我在等待着啊,”她一遍又一遍地悄声低语,同时,“他永远不会回来了”这一潜伏着的恐惧,一直在她心中逐渐增强。
春天下雨的时期过去了,夏天漫长炎热的日子还没有到来,温士堡周围的乡村景色怡人。小城位于空旷的田野之中,田野外是一块块赏心悦目的森林地。在这种树木森然的地方,有许多小小的隐僻的角落,那是情侣们坐在那里度过星期日下午的安静之地。他们穿过树木望出去,越过田野,看得见农夫们在谷仓附近工作,或是人们驱车在大路上往来驰行。在城里,钟声鸣响,偶尔有一辆火车经过,远远看去象是一件玩具。
内德·居礼走后,艾丽斯有好几年不和别的年轻人在星期日到树林里去了,但,在他走后两三年,有一天,她的寂寞似乎不堪忍受,她穿上她最好的衣服,出去了。
她找一小块隐蔽的地方坐下,从这里她可以望见城市和一大片田野。对于年华老去和引不起人家注意的担忧,纠缠着她的心灵。她坐不安定,站了起来。当她站着眺望大地时,某种东西,也许是表现在四季川流不息上的那永无休止的生命之感,使她的心灵留恋着逝去的岁月。她悚然而栗,她明白:青春的美丽与新鲜,在她是已经过去了。她第一回觉得她是受骗了。她不责备内德·居礼,也不知道该责备什么。
悲哀侵袭她。她跪下来,她设法祷告,但是,抗议的话代替了祈祷来到唇边。“幸福不会临到我的。我永远不会找到幸福。我为什么要对自己撒谎呢?”她哭道。恐惧已经成为她日常生活的一部分。这是她对付恐惧的第一次勇敢作为;而一种古怪的轻松之感,竟随之而俱来。
在艾丽斯·欣德曼二十五岁的那一年里,出了两件事,打破了她的日子的沉闷和平淡。她的母亲嫁给了温士堡的漆车匠布什·米尔顿,而她自己成了温士堡卫理公会的教徒。艾丽斯参加教会是因为她被她的处境的孤寂吓坏了。她的母亲第二次结婚,加深了她的孤独。“我正在变得又老又古怪。假使内德回来了,他也不会要我了。他正生活着的城市里,男子永远是年轻的。花样那么多,他们就没工夫变老了。”她带着残忍的微笑告诉她自己,这就下定决心忙着和他人结交相识。每星期四晚上店铺打烊后,她到教堂的底层去参加祈祷会,而每星期日晚上,她去出席一个叫做爱普莞斯团契的集会。
威尔·赫尔利是个中年人,在药房里做职员,也是卫理公会的教徒。当他提议送她回家时,她并不拒绝。“当然我不会让他常和我在一起,但是他假使难得来看我一次,那也无伤大雅。”她对自己说道,仍旧决心忠于内德·居礼。
艾丽斯不知其然而然地在人生中取得新的支持,起初软弱地试试,逐渐可有了决心。她在药房职员的身旁默默地行走,但有时在黑暗中,当他们木然地一道行走时,她伸出手来,轻柔地摸摸他的外套的折痕。当他在她母亲家的门口离开她时,她并不走进门去,却在门口站一会儿。她很想唤这药房职员,叫他陪她坐在门口黑暗里,却又怕他不会懂得她的意思。“我需要的不是他,”她告诉她自己,“我是要避免过分的孤寂。我如果不留神,就要变得不习惯和人相处了。”
在她二十七岁那年的初秋之日,一种坐立不安的热情纠缠着艾丽斯。她不堪与药房职员作伴,晚上他来同她散步的时候,她便撵他走。她的心灵变得强烈地活跃;她在店里柜台背后站了好几个钟头,倦了,回家爬上床,却又睡不着觉。她瞪着眼睛,凝视着黑暗。她的想象,跟睡了一大觉醒来的孩子一样,在房间里到处活动。
在她的内心深处,有某种非幻想所能欺骗的东西,它需要人生的某种确确实实的报答。
艾丽斯双手抱一个枕头,把它紧紧地抱在她的胸口。她走下床来,把一条毯子叠得在黑暗中看上去象一个人形似的躺在被头里,于是她跪在床边,抚摩它,一遍遍地悄声低语,象是歌尾叠句似的。“为什么一点事情也不发生?为什么我被孤零零地丢在这里?”她喃喃说道。虽然她有时想起内德·居礼,她却不再寄期望于他了。
她的欲望变得愈来愈朦胧了。她不需要内德·居礼或其他男人。她要被人所爱,要有一种东西来回答她内心的愈来愈响亮的呼声。
于是在一个下雨之夜,艾丽斯冒险作了一件怪事。这事使她恐惧而惶惑。她九点钟时从店里回来,看到屋里空无一人。布什·米尔顿到城里去了,她的母亲到邻家去了。艾丽斯上楼到她的房间里,在黑暗中脱掉衣服。她在窗口站了一会儿,听着雨点打在玻璃窗上,一个奇怪的欲望兜上心来。也不停下来想想她要做的事,她便奔下楼梯,穿过黑魆魆的房子,直向雨中奔去。她站在门前那一小块草地上,感到冷雨打在她肉体上,一种要想裸体在街上奔跑的疯狂欲望占了上风。
她以为雨对她的肉体会产生某种创造性的神奇效果。多年来她不曾感到这样充满青春活力和勇气了。她要跳跃,奔跑,叫喊,寻找别的寂寞的人,拥抱他。房子前砖砌的人行道上,有一个男人踉跄地走回家去。艾丽斯开始奔跑。一种野性的不顾一切的心情驱策着她。“我才不管他是谁哩。他是寂寞的,我一定要去就他。”
她想;也不停下来考虑考虑她的疯狂可能产生什么后果,她随即柔声呼唤。“等着!”
她喊道。“不要走开。不论你是谁,你必须等着。”
人行道上的男子停步,站在那里谛昕着。他是一个老头儿,多少有点儿耳聋。
他把手架在嘴上,嚷道:“什么?说什么?”他呼唤。
艾丽斯倒在地上,躺着发抖。她想到自己竟做出这种事情来,大为震惊,所以在老人已经径自走他的路时,她也不敢站起身来,只是用手和膝盖爬过草地溜到屋子里去。她进了她自己的房间时,便闩上门,把她的梳妆台拖过来堵住门口。她的身体象寒战似的发抖,而她的手抖得连睡衣也难以穿上。她上了床,把脸儿埋在枕头里,心碎地哭泣。“我怎么啦?我要是不留神,我会做出可怕的事情来的,”她想,她把脸儿朝着墙壁,开始竭力强迫自己勇敢地面对这一事实:许多人必须孤寂地生和死,即使在温士堡,也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