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橱中人的对话
你问我看见那女孩后做了什么。那好,我告诉你。看到那个橱子了吧,它快把房间占满了。我一路跑回来,爬进去,几下就完事了。别以为我边做边想着那女孩,我可受不了那样。我想从前,一路回溯到自己只有三英尺高时。这样会来得快些。我知道你会觉得我龌龊和变态。怎么说呢,事后我洗了手,这比有些人好。而且我感觉好点了。你明白我的意思吗?我放松了,在这样一间屋子里,还能怎样呢。你可能觉得没什么。我肯定你住在干净的房子里,有老婆洗床单,政府出钱让你去调查别人。好吧,我知道你是……那个什么来着……社会工作者,是来提供帮助的,可除了听你也帮不了我什么。我是改不了了,已经成型太久。不过谈谈也无妨,那我就跟你讲讲我自己。
我没见过我父亲,他在我出生前就死了。我想问题就出在这儿——是妈妈一个人把我带大的,再没有别人。我们住在司登思附近的一所大房子里。她精神有点问题,你知道,这是我问题的来由。她就想要孩子,可又不愿意考虑再婚,所以只有我一个;我必须充当她憧憬过的所有孩子。她努力阻止我长大,很长一段时间里她做到了。你知道吗,我到十八岁才学会正常说话。我没上过学,她让我待家里,因为学校是个野地方。她白天晚上都抱着我。我长到睡不下小摇床时,她不爽了,跑去一个医院拍卖会上买了张护栏床。这样的事情就是她能做出来的。我刚离家的时候还睡在那玩意上面。我没法在一张普通的床上睡觉,总觉得自己会掉下去,总也睡不着。我长到比她高两英寸时,她还想要在我脖子上系个围兜。她很神经。有次还找来锤子、钉子和几块木板,要做一把高凳让我坐在里面,那年我都十四岁了。你能想象,我一坐进去那玩意就散架了。可是老天!她那时喂我的那些玉米糊。我的胃病就是这么落下的。她不让我自己动手做任何事情,甚至不让我整得干净点。没她我简直动不了,她却以此为乐,那个婊子。
为什么我长大后没逃跑?你也许会想没什么拦得住我。但是听着,我从没起过那念头。我不知道生活还有其他样子,我不知道自己与众不同。话说回来,我那时在街上走不出五十码,就会害怕得拉一裤子,又怎么逃跑呢?我又能去哪里?我连鞋带都不会自己系,别提打份工了。我现在听起来恨恨的是吧?但我告诉你一件滑稽的事情。我那时并没有不快乐,你知道。她真的不错。那时她常读故事给我听,我们经常用纸板做东西。我们自己动手用水果箱做了一个舞台,人是用纸和卡片做的。是的,在我发现别人如何看我之前,我没有不快乐过。我想我本来会一辈子都一再重复生命中的头两年,而且不会觉得不开心。她是一个好女人,真的,我的妈妈,只是搭错线。就是这样。
我怎么长成大人的?我告诉你,我从来没学会过。我得伪装。所有你感到自然而然的事情我却必须刻意去做。每时每刻我都在盘算,仿佛置身于舞台。现在我抱着手坐在这把椅子上,这样不错,但我更愿意躺在地板上自顾自地咿咿呀呀,而不是和你说话。我知道你会认为我是在讲笑话。我现在早晨还是得花很长时间才能穿好衣服,最近我都懒得穿了。你能看出我用刀叉时是多么笨拙。我情愿有人过来拍着我的背,用勺子喂我。你相信吗?你觉得恶心吗?哦,我觉得。这是我知道的最恶心的事。这就是为什么我会唾弃有关妈妈的记忆,就是她把我搞成了这个样子的。
我告诉你我是怎么学会伪装成年人的。我十七岁时我妈妈才三十八。她仍旧是个漂亮的女人,并且看上去要年轻得多。如果不是沉迷在我身上,她本该很容易就结婚了。但她太忙于把我推回她子宫里去,根本没时间考虑这码事。就如此一直到她遇上那个男人,然后一切都改变了,就那样。一夜之间,她就心思全变,以前被她完全抛在脑后的性事如今又赶上了她。她为那家伙疯狂,好像她疯得还不够似的。她想带他回家,但又怕他万一看到我,这个十七岁的老婴儿。因此我必须在两个月里完成一生的成长。她开始揍我,在我吐出食物或者发错语音时,甚至在我只是站在那里看她做什么情事时。她开始晚上出门,把我独自留在家中。这种高强度的训练真是把我撂倒了。十七年里一直罩着你的人,现在却处处和你针锋相对。我开始犯头痛病。然后就是那一次次抽风,特别是她准备好要出门的那些夜晚。我的腿和胳膊完全不听使唤,舌头也自作主张,像是长在别人身上。真是一场噩梦。一切都变得像地狱一样黑暗。醒来时,妈妈已经走了,我一身屎尿躺在黑屋子里。那些糟糕的日子。后来抽风发作得没那么频繁了,因为有一天她把那男人带回了家。那时我算勉强能见人了。我妈妈推说我是智障,我想我也是。我记不太清那家伙了,只记得他很高大,倒梳一头油腻的长发。他总爱穿蓝西服。他在克拉彭开了一家修车行,因为他高大、成功,所以他见到我第一眼就讨厌我。你可以想象那时我是什么样子,我生出来以后几乎没出过门。我瘦弱,没有血色,比现在还要瘦还要弱。我也讨厌他,因为他夺走了妈妈。第一次妈妈把我介绍给他的时候,他只是点点头,此后从没跟我再说过一句话。他甚至都不正眼瞧我。他那么高大、强壮、自以为是,我猜他简直无法接受世上还有像我这样的人存在。
他经常来我们家,总是把妈妈带出去过夜。我则看电视,备感孤单。节目都结束以后,我总是坐在厨房里等妈妈,尽管十七岁了,我还是很爱哭。一天早上我下楼发现妈妈的男朋友穿着睡衣在吃早饭。我走进厨房时,他甚至连头都没抬一下。我转向妈妈,只见她在水槽边佯装忙碌。打那以后,他留宿越来越频繁,到后来每晚都睡在我们家里。一天下午他们穿戴齐整出门,回来的时候笑得满地打滚。他们肯定喝了很多。那晚妈妈告诉我他们结婚了,我得叫他爸爸。完了,我又一次发作,比哪次都惨烈。我没法说得清那次有多严重,虽然只是一两个小时的事,却像是持续了好些天。过后,我睁开眼,看到妈妈脸上的表情,是纯粹的厌恶。你决想不到一个人会在这么短时间变得这么快。我看到她那个样子,明白她已经和我爸爸一样,是个陌生人了。
在他们找到一个家来安置我之前,我和他们一起待了三个月。他们忙于关注对方,没空理我。他们很少跟我说话,我在屋里时,他们从不交谈。你知道,我很高兴能从那地方出来,尽管那是我的家。走的时候我虽然也哭了哭,但能离开他们我还是高兴的。我想他们也乐于最后一次见我。待在他们带我去的那个家并不坏。我其实不介意待在哪里。他们教我怎么更好地照顾自己,我甚至开始学习读书写字,虽然现在我都忘得差不多了。这不,我看不懂你给我的表格。真蠢。不管怎么说,我在那儿过得不赖。那里怪人很多,这让我更有自信。一周有三次他们会带我和其他几人坐巴士去一个作坊,我们去那儿学习修钟表。他们的想法是让我离开后能够自立,自谋生路。但这手艺还没让我赚过一分钱呢。你去找工作,他们会问你是哪儿学的。你告诉他们之后,他们却懒得再理你了。在那里最幸运的事情,是我遇到了史密斯先生。我知道这不算是个多么响亮的名字,他样子也很普通,你不会想到他有什么过人之处。但他的确不一般。他掌管那个家,就是他教我读书。我学得还不错。我走的时候刚刚读完《霍比特人》,我很喜欢。但一出来,我就没什么时间做这些事了。不过,老史密斯为了教我还是颇费心思的。他还教了我很多别的事情。刚到那里时,我口齿不清,我每次说话他都纠正我,我得照着他的口音重复念。而后他常说我需要更有风度。是呵,风度!他房间里有一台巨大的唱机,他会放唱片让我跳舞。一开始我觉得这傻透了。他跟我说忘记自己在哪里,身体放松,跟随音乐的感觉漂流。于是我在房间里跳来跳去,手舞足蹈,暗自希望不会有人从窗外看到我。后来我就喜欢上了。那和抽风差不多,你知道,只不过是愉快的抽风。我是说,我真的忘了自己,你可以想象。唱机停了,我站在那里淌着汗,喘着气,感觉有点癫。老史密斯倒不以为意。我一星期跳两次给他看,周一和周五。有时他弹钢琴,不放唱片。我不怎么喜欢,但没吱过一声,因为看他的脸,我知道他很陶醉。
他还教我画画。注意,不是一般的画。这么说吧,如果你想画棵树,你可能会先在下面画点棕色,再在顶上画团绿色。他说这完全错了。那儿有个大园子,一天早上他把我带到外面几棵古树边。我们站在其中一棵下面,那棵树好大。他说他想让我……怎么说来的……我得先感受这棵树,然后再创造它。很长时间以后我才明白他的意图。我先是按照自己的想法画,而后他向我说明他的意思。他说假设我想要画这棵橡树,我想到了什么呢?庞大、坚固、幽暗。他在纸上画了些黑色的粗线条。我这才开窍,开始循着自己的感觉来画。他要我画一幅自己的像,于是我画出来一些奇怪的黄黄白白的形状。接着画的是我的妈妈,我在纸上画满了一张张巨大的红色的嘴,那是她的唇膏,嘴里我涂上黑色,那是因为我恨她,虽然实际上没那么严重。离开那里以后,我再也没画过画。离开那里就没有地方来摆弄这些了。
如果我烦到人了,你就直说,我知道你得见很多人。没有理由要你陪我。那么好吧。那个家有条规矩,就是你到二十一岁时必须离开。我记得他们给我做了个蛋糕,作为一种补偿,但我不喜欢蛋糕,把它给了别的孩子。他们给我写了介绍信,还有可以去见的人的姓名和地址。我不想去搞这些。我想靠自己。让别人照顾你一生那意味着太多,即便他们对你好。于是我来到伦敦。一开始我做到了,信心十足,你知道,我觉得我可能会喜欢伦敦。对一个一生中从未来过这里的人,它是崭新而激动人心的。我在莫斯威尔山租了个房间,开始找工作。我唯一能凑上前去的那类工作是举重、搬运和挖掘。但他们只瞧了我一眼,便跟我说算了吧。最后我在一所酒店里找到一份差事,清洗工。那是个很时髦的地方——我是说,客人待的那一块。深红的地毯、水晶吊灯,大堂角落里还有一支小乐队。第一天我就错走到酒店前面那块儿去了。厨房可没那么好。不,老天,那是一个肮脏的粪坑。他们肯定人手不够,因为我是唯一的清洗工。或者是他们看到我来了就不干了。不管什么原因,反正我得一个人全包,十二小时一天,四十五分钟午饭时间。
我本不介意一天工作多少小时,我很高兴生命里头一次自食其力。不,是那个大厨老惹我。是他付我薪水,但经常克扣。不用说钱直接进了他自己的腰包。他是个丑八怪。你没见过他那些疙瘩。一脸一头,两颊下面、耳朵周围、甚至耳垂上都是。饱鼓鼓的疙瘩和脓痂,红的黄的。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让他接近食物。当然他们在厨房里也不怎么讲究这些。如果他们拍得住蟑螂,一早下锅了。可那个厨子真的老惹我。他总是叫我稻草人,这成了大笑话。“嗨,稻草人!吓走几只鸟了?”他就是这么说话。可能没有女人愿意凑近那些脓包。他头上长满了脓包,因为他是个满脑子坏水的混蛋。总把口水淌到杂志上。他常常追逐那些来厨房做清洁的女人。她们都是丑婆子,没有六十岁以下的。大多数都又黑又丑。我现在还能想得出他那样子。嘎嘎淫笑,吐着唾沫,把手伸进她们裙子里。这些女人也不敢做声,因为他会把她们赶出去。就算你说起码他是个正常人,我也宁愿做我自己。
因为我不跟别人一起附和他说的笑话,脓包脸开始变得很下作。他变着法子给我找更多的事做,所有的脏活都归我。那些稻草人的笑话也令我越来越恶心。于是有一天,在他叫我把所有锅子刷上三遍时,我说:“去你妈的,脓包脸。”这一下可刺到他了,从来没人敢当面这么叫他。当天他没理会我。但第二天一早,他一来就走过来对我说:“去把大烤炉擦干净。”明白吗?那儿有个巨大的铸铁烤炉,每年才清理一次,我想。炉壁上结着一层厚厚的黑色渣垢。要想把它弄掉,你得拿上一碗水和一把刮刀钻进去。炉子里面的气味像死老鼠。我拿了一碗水和几个洗刷器爬了进去。你没法用鼻子出气,否则会吐出来。我在里面刚待了十分钟,炉门被关上了。脓包脸把我锁在了里面。我能听到他在铁壁外大笑。他把我关了五个小时,一直关到午餐过后。在又黑又臭的炉子里待了五个小时,完了他又让我洗盘子。你可以想象我有多么火滚。可为了保住工作,我也没话好说。第二天早上,我正准备洗早餐的碟子,脓包脸又走过来说:“我想我叫过你去清理烤炉的,稻草人。”于是我又一次拿着家伙爬到里面。我一进去门就被猛地关上了。我气疯了。尖叫着,冲着脓包脸骂遍所有我能想到的词。我捶打炉壁直到手生疼,但我什么都听不到,过了一会,我开始平静下来,试着让自己舒服点。我得动动双腿,免得受挤压。我在里面待了好像有六个小时,又听到脓包脸在外面大笑。然后里面开始变热。一开始我简直不敢相信,以为是自己的想象。脓包脸把烤炉开到了最低挡。很快里面就热得没法坐,我只好蹲着。我能感到炙烤的火热穿透我的鞋,烧到脸上,直冲鼻孔。汗水淋漓而下,每一口空气都灼痛喉咙。我没法捶打炉壁,因为烫得不能碰。我想尖叫却不敢吸气。我以为自己要死了,因为我知道脓包脸能把我生烤了。下午很晚的时候他把我放出来。我几乎不省人事,听到他说,“啊,稻草人,你一天都到哪去了?我要你清理炉子的。”说完他放声大笑,其他人附和,只是因为怕他。我叫了辆出租回家,上床。人都不成样了。第二天早上情况更糟:脚上起了水疱,背脊上也有,那儿一定是在炉壁上靠过;并且还呕吐。我打定主意,那就是我一定得回去上班,跟脓包脸算账,哪怕豁出性命。因为走路很痛苦,我又叫了辆出租。我想办法熬过一上午,到了午饭时间。脓包脸没搭理我。休息时他一个人坐在那儿看他的黄色杂志。就在刚才我点着了一口炸薯条锅下面的煤气。四品脱的锅,等油烧得滚烫,我端起来向脓包脸坐的地方走去。脚上的疱痛得让我直想叫。我的心怦怦直跳,因为我知道我要找脓包脸报仇了。我走到与他的椅子平行的地方。他抬头瞥了一眼,从我脸上的表情他立刻明白将要发生什么事情。但他来不及动弹,我把油径直倒在他膝头,我装作滑了一跤,这样即使有人看到也好说。脓包脸像头野兽般嚎叫。我没听过一个人能发出那样的声音。他的衣服看上去像是化掉了,我看见他的卵蛋变红胀大最后成了白色。油顺着他的两条腿往下流。在医生赶到给他打吗啡之前,他足足尖叫了二十五分钟。我后来知道脓包脸在医院里待了九个月,他们把衣服布屑一块块从他的肉里钳出来。这就是我如何解决脓包脸的。
那以后,我病得没法工作。房租我预付了,另外我还存了一点钱。那两个星期我每天蹒跚着从房间走去外科医生那里接受治疗。水疱好了之后,我开始另找活路。但此时我已经不那么踌躇满志了。伦敦对我来说变得越来越难以忍受。早晨起床是件很艰难的事,缩在被子里才好,这样更安全。一想到要面对蜂拥的人群,喧嚣的交通,无休止的排队等等,我就万分沮丧。我开始回想过去和妈妈在一起的日子。我希望自己能回到那时。以前被宠惯的生活,什么事都有人为我安顿好,温暖又安全。这听上去很傻,我知道,但我的确开始这么想,也许妈妈已经厌倦了她嫁的那个男人,如果我回去,我们还能继续以前的生活。哦,这想法在我脑子里萦绕了好些日子,令我难以自拔,别的什么都不想。我努力让自己相信她在等我,也许她正在请警察找我。我得回家,而她会把我揽进怀里,她会用勺喂我,我们会再一起搭一个纸板舞台。一天晚上我这么想着,就决定去找她。我还在等什么?我跑出门,沿街一路跑下去。我几乎要快乐地唱出来。我赶上了去司登思的火车,又从车站一路跑回家。一切就要好起来了。转到我家那条路时,我放慢了速度。家里楼下的灯亮着。我按了门铃。我的腿抖得那么厉害,不得不靠着墙。开门的人不是我妈妈,是一个女孩,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约摸十八岁。我一时不知该说什么。我想着该怎么说,傻傻地没吭声。这时她问我是谁。我说我过去住在这房子里,我在找妈妈。她说她和父母在这里已经住了两年。她回屋去看看有没有什么地址留下。她进去后,我呆呆地望着门厅。一切都变样了。那里现在是大书架和另外一种墙纸,还有一台我们从还未曾拥有的电话。这里的改变让我觉得很难过,有种被欺骗的感觉。女孩回来告诉我没有找到地址。我说了声晚安,便沿着门前的路往回走。我被遗弃了。这房子真是我自己的,我真想那女孩请我进去,走进温暖。如果她用手揽住我的脖子,说:“来和我们一起住吧,”那该多好。这听起来太愚蠢。但在走回车站的路上,我一直在这么想。
于是我只好又回来找工作。我想那是烤炉干的。我的意思是,是烤炉让我想到可以回司登思,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关于那烤炉我想了很多。我做着被关进炉子的白日梦。这听起来十分荒唐,尤其在我对付了脓包脸之后。但这的确是真的,我抑制不住这么想。越想就越觉得我第二次进去清理炉子时,其实内心里盼着被关起来。我如此期盼却不自知,你明白我的意思吗?我想要受挫。我想要待在一个出不去的地方。这种想法藏在我心底。当我真的被关在烤炉里的时候,却太担心出不去,太生脓包脸的气了,而没能体验到内心的需要。事后它才从我心底浮现,就是这样。
我找工作的运气不好,钱又要花光了,就开始在商店里偷东西。你也许会认为这是在做蠢事,但其实容易得很。我又能做什么呢?我得吃饭。我每家偷一点点,通常是从超市里偷。穿上一件有大口袋的长外套,偷些冻肉和罐头之类的东西。我还得付房租,因此也开始拿些值钱一点的东西,到二手店里去卖。头一个月很顺当。我想要的都有了,如果我还想要什么,只需装进口袋就行了。但后来我从柜台里偷一块表时,被商场侦探逮个正着,我一定是太大意了。我拿的时候他并没有阻止我。他没有,他让我把它拿走,然后跟着我来到街上。我走到公共汽车站时,他扭住我的胳膊让我回商店去。他们叫来警察,我上了法庭。才知道他们已经注意我一段时间了,因此我得为若干商品失窃负责。由于我没有前科,他们让我两星期向监察官报告一次。算走运。我本来要关上六个月的。警官这么说。
监外缓刑并不能赐给我食物,替我付房租。监察官还算不错,我觉得,他尽了力。他的本子上有那么多号人,他不可能从星期一到星期四都记起我的名字。他试着帮我找的工作都需要能写会读,要不就得有搬运力气。话说回来,我并非真的想要再找份工作。我不想再见任何人,再被叫成稻草人。那么我还能怎样?我又开始偷。这次多加小心,决不在一个地方偷两次。可是你知道,没过一个星期我又被抓住了。我从一家百货商店里拿了把装饰小刀,因为我的上衣口袋老是用来塞东西,一定是被磨破了,我刚走出门,刀子从口袋里硬生生地掉到地板上。我还没来得及转身,就有三个人扑了上来。我又落在同一个法官手里,这次判了我三个月。
监狱是个有意思的地方。倒不是说能让你发笑。我原以为这里会有很多厉害的强盗,你知道,那种狠角色。其实没几个那样的。其他人都是些疯子,和我待过的那个家一样。这里一点都不坏,哪方面都比我想象的要好。我的小号和我在莫斯威尔山的房间没什么很大的不同。事实上监狱窗外的景色还要更好些,因为地势比较高。里面有一张床、一张桌子和一只小书架,还有水槽。你可以从杂志上剪图片贴到墙上,而这在莫斯威尔山的房间里是不允许的。我也不用被锁在号子里,除了每天的那几个小时以外。我们可以四处走动串房,不过限于同一楼面。有一扇大铁门拦着不许你上下楼梯。
监狱里有几种怪人。有一个家伙常在吃饭的时候爬上椅子,暴露下体。第一次我真是被吓了一跳,可是大家都继续吃饭聊天,所以我也没动声色。不久以后我就视而不见了,尽管他乐此不疲。让人吃惊的是,这事你能适应得这么快。还有杰科。他在第二天早上走进我的小号,开始自我介绍。他说他是因为诈骗进来的,又告诉我他父亲是个驯马师,家道中落。他讲啊讲啊,告诉我一大箩事情我现在都忘了,然后走了。下一次他又来,重新自我介绍一遍,似乎他从没见过我。这次他说他是因为多次强奸坐牢的,他永远无法满足自己的性欲。我想他是盯上我了,因为我还在相信他第一次讲的故事。但他绝对一本正经。每次见到我他都变换不同的故事。他从来不记得我们上一次谈话或者他是谁。我想他不知道自己是谁,就像没了自己的身份。有人告诉我说杰科在一次持械抢劫中被砸坏了脑袋。我不知道是真是假。你永远不知道该相信什么。
别误会。他们并非全都这样。也有些好人,其中最好的一个叫聋子。没有人知道他的真名,聋子也没法告诉别人,因为他又聋又哑。我想他差不多一辈子都待在里面。他的号子是整个监狱里最舒适的一间,他是唯一被允许自己烹茶的人。我常到他的小号里坐。当然,没有交谈。我们只是坐着,偶尔互对一笑,没别的。他会烹茶——那是我尝过最好喝的茶。有时下午我会在他的扶手椅上打盹,而他在一边看他的战争漫画,他在墙角存了一堆这样的书。我一有心事就去找他诉说。他一个字也听不明白,可他时而点头,时而微笑,时而忧伤,根据我的神情做出各种他认为必要的反应。我猜人喜欢这种参与感。大部分时间他都被其他狱友忽视。在看守那里他却很吃得开,他要什么他们都能给他弄来。有时我们甚至还有巧克力蛋糕当茶点。他能读会写,所以并不比我差多少。
那三个月是我离家以来最美好的时光。我把小号收拾得很舒服,生活十分有规律。除了聋子我不大和别人说话。我不想,我希望过着一种不复杂的生活。你可能会想我说的被关在炉子里和关在号子里是同一回事。不,这不是受挫后的那种痛并快乐,而是一种安全感带来的深层愉悦。事实上我现在还记得我希望有时不要那么多自由。我很享受一天中关在号子里的那几个小时。如果他们让我们整天都待在里面,我想我也毫无怨言,只是见不到聋子了。我不用计划。每天都和前一天一样。我无须担忧三餐和房租。时间为我停滞,像是浮在湖面。我开始担心要出去。我去见狱长助理,问他是否可以留下。但他说关一个人一星期要花十六镑,况且还有很多人在等着进来。他们容不下所有人。
然后我不得已出来了。他们帮我在工厂里找了个活。我搬进了这间阁楼,从那以后就一直住在这里。在工厂里我要把山莓罐头从传送带上取下来。我不介意做这个,因为噪音大,无须和任何人说话。现在我有点怪。我自己看来没什么奇怪的,我知道事情会变成这样。自从经历过烤炉后,我就想要被包纳起来,我想要变小。我不要这样的噪音和周围所有这些人。我想要摆脱这一切,在黑暗里。你看到那边的衣橱吗,占了大半个房间的?你看里面,没有挂一件衣物,全是靠垫和毯子。我进去,锁上门,在黑暗中一坐几小时。这在你听来一定很愚蠢。我觉得里面不错,我不会感到无聊什么的,就这么坐着。有时我希望衣橱自己会站起来走来走去,忘记还有个我在里面。起初我只是偶尔进去,而后越来越频繁,最后我开始整夜待在里面。早晨我也不想从里面出来,因此上班总是迟到。后来我就彻底不去上班了。这样有三个月了。我讨厌去外面,我情愿待在橱柜里。
我不想要自由。这就是为什么我会嫉妒那些我在街上看到的被妈妈裹着抱着的婴儿。我想成为其中一员。为什么那不是我?为什么我得四处奔波,上班,做饭,做凡此种种不得不做的事情才能活下去?我想爬进婴儿车。这很傻,我有六英尺高。但身高不能改变我的感受。有一天我从一辆婴儿车里偷了块毯子。鬼使神差,我大概是想和他们的世界建立某种联系,来感觉自己并非完全与之隔绝。我感到被排除在外。我不需要性之类的东西。如果我看到一个漂亮女孩,比如我刚才跟你说到的那个,体内会一下子兴奋起来,然后我跑回这里,自己弄出来,就像我告诉你的那样。像我这样的人不多。我把那块偷来的毯子收在橱里。我想在里面摞上一打这样的毯子。
我现在不怎么出门。我已经有两星期没离开阁楼了。上次我买了一些罐头食品,尽管我从来没觉得很饿过。大多数时间我坐在橱里回想司登思的旧时光,希望昨日再来。有时夜里下雨,雨点打在屋顶上,我醒过来。我想起那个如今住在我家里的女孩,我听见风声,还有车辆驶过。我希望重回一岁。但那不会发生。我知道,不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