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破茧
麦子并不饱满,即便是煮熟之后,麸皮也远比里面的面粉多,吃了几口之后,云琅的嗓子就被磨的很痛。
太宰接过云琅手里的灰陶碗,把一块烤的油脂吱吱作响的野鸡腿塞给了云琅。
“麦饭粗粝,难以下咽,黍稷一时难找,且将忍些时日,待我去远处寻来。”
云琅不明白太宰为什么会对她这么好,他绝对不相信是自己人品爆发的结果,其中一定有缘由。
这时候问什么都不合适,快快的接受太宰的好意比什么都重要。太宰见云琅撕扯着鸡腿,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
接下来的日子里,云琅心安理得的接受着太宰无微不至的关怀。
虽然这些关怀非常的原始,有时候是一块烤熟的黄精,有时候是一串已经泛着紫色的野葡萄,更多的时候他会变戏法一般的从怀里掏出一颗黄澄澄的梨子。
当一大碗黄米饭出现在云琅面前的时候,他坚信,太宰真的是已经尽最大能力在照顾他。
云琅整天乐此不疲的撕扯着身上的硬壳子,这是他最喜欢干的事情。
当他忍着无限的痛苦清除掉胯下那块最坚固的硬壳,禁锢他的外壳终于全部脱落了。
陶盆中荡漾的水波里出现了一个光滑的蛋头。随着水波慢慢平息,水面上的倒影越发的清晰,一张俊秀的小脸浮现在水面上,即便是因为没有眉毛跟头发,仅仅是耐看的五官就清晰无比的告诉云琅,他现在是一个长相很不错的美男子。
厚厚的一层硬壳去掉之后,他的身体也整体小了足足一圈。
就这张稚嫩的脸,最多只有十二三岁,没人会认为他的实际年龄早就过三十了。
脱壳的过程对云琅来说也是一个新生的过程,喜悦就像光明一样慢慢展现,梦想伴随着希望一起起飞,以最好的形势把最好的一面展现给了这个新的世界。
云琅对自己的表现极为满意,至于过程虽然恶心一些,难堪一些,结果是好的,这就是最好的结局。
就像蝴蝶在黎明时分挣开茧子,在美丽的朝阳下第一次开始呼扇翅膀
赤条条的站在阳光下,云琅张开了双臂,像是在拥抱整个个世界,也像是在跟这个世界宣告,自己来了。
太宰看着云琅就像是在看一个绝世瑰宝,眼中不仅仅只有欢喜,更有泪光浮动。
云琅收回目光,虽然这一幕已经出现过无数次了,他依旧感到新奇。
再一次用嘶哑的声音问太宰:“我是谁?”
这个问题太宰最喜欢回答了,张嘴就道:“你是第五代太宰!我是你的耶耶”
这样的问答对两人来说其实就是一个游戏,两人都有些乐此不疲的意思。
也直到这一刻,云琅才明白太宰为什么会对他这么好。
他需要一个第五代太宰。
始皇帝的家宰是宦官,这在始皇帝以前是不可能的,家宰乃是王室重臣,秩一千五百石,掌管大王出行,衣食,寝宫,游猎,并有校正大王不当言行职责。
自从嫪毐与秦太后私通生两子阴谋叛乱,为始皇帝剿灭,长信侯嫪毐就成了始皇帝心中永远的痛。
面对母亲生下的孽种,始皇帝狂性大发,下令诛除了雍城中的每一个人,并且一把火将这座嫪毐用了十年才修建成的坚城烧成了白地。
一座城的人死并不能平息始皇帝心中的狂怒之火,为了以后不再出现嫪毐这种假宦官,他亲自对赵高下令,只要是出入王宫的内府男子,全部施以腐刑。
自此,太宰一脉想要依靠血脉来继承就成了泡影,于是,每一代太宰都会寻找一个优秀少年,以父子相称,最终完成接替。
毫无疑问,太宰看中了云琅。
这一幕对云琅来说并不算陌生,当初云婆婆就是从一堆孤儿中间一眼就看中了他。
只要是良才美玉,在哪里都会熠熠生辉,对于自己很优秀这一点,云琅有着充分的认知。
而太宰的做法也非常的普通,太监在寻找继承人的时候,如果没有子侄,就会找另外一个看中的人来继承自己的一切。
只是太监寻找的一般都是太监,太宰是一个宦官,而云琅非常的不愿意做什么宦官。
更何况太宰也没有什么东西好继承的,付出比收获更大的时候,傻子都知道该怎么做选择。
云琅不明白太宰是怎么从一团焦炭中看出自己是一个优秀少年的,每回问他,太宰都笑而不答,云琅总是觉得他似乎非常的得意。
山里的日子过的没心没肺,很快,秋日就要消失了,一场北风吹来,山腰处的阔叶林就立刻变得稀疏起来,漫天的黄叶几乎遮蔽了天空,只留下干巴巴的树枝矗立在那里,如同持戈的武士。
手脚回来了,身体获得了极大的解脱,云琅就无所畏惧,即便是死,也是进行了充分的抵抗之后死掉的。
一连两天,云琅都是在剧烈的咳嗽中度过的,每一次剧烈的咳嗽之后,总有大团的青灰色粘液从喉咙里喷涌而出,粘液最终由清灰转为淡白。
神医太宰以为这是一个排毒过程,是云琅将要痊愈的好现象。
因为云琅可以说话了,他每日出去的时间越来越短,放在云琅身上的时间更多了,他甚至给云琅做了一个沙盘,手把手的教他认字。
“秦书有八体,凡我士人虽不一定全习却一定要知晓。
秦书八体,一曰大篆,二曰小篆,三曰刻符,四曰虫书,五曰摹印,六曰署书,七曰殳书,八曰隶书。
大篆乃益伯观世间万物,测天下玄机,以飞鸟鱼虫外形取其意而创,古朴典雅,最是优美,只是字体繁复,刻于简牍多有不便。
我皇元年,下诏“车同轨,书同文”,丞相李斯集三百能人异士经三年出小篆,大材昭昭,只可惜为人奸险,小篆通行天下,有利于我大秦,李斯死无葬身之地,乃是自取。
刻符乃是万年文,只求通意,不求美观,字迹铁钩银划,乃是匠人用于铜器上的字体,老夫只求你能看懂,不用刻意通习。
虫书通行于吴、越、楚、蔡、徐、宋等南方诸国,王一统天下之后,此书已经式微,兼之“书同文”经行天下,渐不为人所知。
署书,殳书大同小异,一书于殿宇,馆阁门楣之上,一椠刻于兵刃之上。
唯有隶书老夫对此深恶痛绝,你却不得不习之,世人往往畏难趋易,隶书就是如此。
云阳奴程邈,初为县之狱吏,获罪始皇帝,系云阳狱中覃思十年,损益大小篆方圆笔法,成隶书三千字。
始皇称善,释其罪而用为御史,以其便于官狱隶人佐书,故名曰‘隶’。
此书大损篆书之美景,除却便宜之外再无半点好处唉,你亦当习之。”
太宰说话的功夫,云琅已经用非常正确的握笔姿势用树枝在沙盘里分别用,大篆,小篆,隶书分别书写了云琅二字。
这让太宰一脸的惊喜。
如果让云琅用隶书,大篆,小篆这样的字体写别的,他自然不会,至于说到名字他以前练过。
“云琅?你识字?“
云琅羞涩的笑了一下道:“仅限于名字。”
太宰正色道:“会书写名字,已经是士人了。”
“啊?”
太宰微笑道:“能书写自己姓名者,放眼天下已是万中无一。
尔云姓出自于缙云氏,是黄帝时夏官之后,以官名为姓氏,比老夫的乌姓要高出不止一筹啊。
看你握笔娴熟,虽然怪异,却运转自如,看来老夫捡到宝贝了。”
说完话,太宰就提起树枝在沙盘上用分别用大篆,小篆,隶书书写了始皇帝三个字,并一字一句的教云琅念诵,直到发音确认无误,这才带着老虎走出石屋,继续去巡视自己的禁地。
太宰一走,云琅就牵着梅花鹿出了石屋。
外面阳光明媚,秋日的清晨清凉,尤其是云琅身上只有一袭薄薄的单衣,更是显得局促。
身体遭受了大难,才知珍惜身体发肤,云琅不想让自己这具新得来的身体再遭罪,决定把那张熊皮改成一件合适的御寒衣物。
最主要的是,他非常的想有一双合适的鞋子,当初太宰拿来衣服的时候是没有鞋子的,估计这不是他忘记了,而是因为被他弄死的那个人脚上根本就没有鞋子。
翻遍了石屋终于找到了一根针,看着这枚比锥子小不到那里去的铁针,云琅不屑的撇撇嘴,这东西用来缝制麻袋自然是极好的,用来制作衣衫,实在是
不过,既然是身处汉代,这没有什么想不通的,唐朝的老太太都在用铁杵磨针,这根非常锋利的锥子应该是一个很不错的缝制衣服的工具了。